(五)促进人才结构转变。围绕城市转型,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切实用好各类人才。加强枣庄学院学科建设,积极建设枣庄职业学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推动人口资源更多的向人力资源转变,向人才资源转变。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鲁南经济带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鲁发〔2008〕4号)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推进枣庄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
(一)产业发展方面。
1.支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积极帮助枣庄市争取国家重大产业项目,省有关部门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对枣庄市给予重点支持。在实施全省产业振兴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优先支持枣庄市煤化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文化旅游、运河物流等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加大省级建设基金、国债资金的投入力度,引导其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支持文化旅游和运河物流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将台儿庄古城恢复重建项目列入国家《京杭大运河旅游专项规划》。把文化旅游和运河物流项目作为全省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同时在省级贷款贴息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积极支持枣庄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等工作。
3.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将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列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并在省科技专项资金、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枣庄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枣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4.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发展。加大对枣庄市环境监测监控、塌陷地治理、林业生态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的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省现有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支持枣庄市企业申报国家重大节能节水示范项目,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对枣庄市申报项目给予适当倾斜。指导符合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和省级认定,帮助企业落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财税金融方面。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各项政策,在用足用好国家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同时,枣庄市享受中央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期间,省财政每年安排定额补助予以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