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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麻醉药品审核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报数据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1日、7月1日至12月31日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2.请各医疗机构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将一式两份报表报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各区(县级市)局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收集上报市卫生局。

  附件3:
广州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情况登记表

医疗机构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平均日门诊量

 

床 位 数

 

药学部门负责麻精药品管理人数

 

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生数量

 

医务部门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

 

药学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手机

 

药学部门联系人

 

办公电话、手机

 

 

 

 

 

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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