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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信息化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南日报社、赣州电视台

  完成时限:二○○九年十二月底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是落实本方案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既对完成本级工作任务负责,也对基层有关工作任务的完成负责。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牵头工作的操作方案,抓好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真抓实干。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科学完善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有力、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推行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统筹规划,加强协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和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市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县级对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各部门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与贯彻实施《公开条例》相结合,与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与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相结合。

  (三)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的,要认真查处;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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