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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2010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保健项目)的通知

  注:带教情况指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签订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委托单位(甲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主管科技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丙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共 同 条 款

  本合同的甲方为山东省卫生厅,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三方共同同意:
  1、甲方根据课题进度情况,分期拨给乙方科研经费 万元。无资课题,由乙方和(或)丙方资助 万元。
  2、乙方根据合同书研究内容、路线、进度完成课题。
  3、丙方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乙方按时结题。
  4、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合同内容,需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经丙方审核报甲方,甲方审定后实施。未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任务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调整一方负责。
  5、如果甲方无故撤销或不执行合同的有关规定,使课题无法进行,已拨经费不得追回。
  6、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或丙方如发现由于乙方的原因(非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应予指出,促其纠正,丙方应同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情况。若不纠正,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拨经费,甲方有权责成整改、追回拨款、撤题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执行,并负责合同的法律责任。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9、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课题负责人一份。

  附件2:
  2009-2010年度省卫生科技发展计划
  (保健项目)课题(一般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单位

总经费

(万元)

2009年拨款

(万元)

备注

1

老年功能性便秘患者内分泌改变与心理、肠道功能障碍的相关性研究

王建文

省千佛山医院

1

0.5

 

2

保健对象健康档案管理与应用研究

刘 军

省立医院

1

0.5

 

3

曲古抑菌素A和紫杉醇对非小细胞肺癌细胞增值和调亡影响

张 蒿

省立医院

1

0.5

 

4

保健科老年患者护理风险分析及预警体系的构建

刘 峰

省千佛山医院

1

0.5

 

5

葡萄籽多酚联合他汀治疗动脉粥样硬化的临床研究

沈 琳

齐鲁医院

1

0.5

 

6

以三级医院为依托的老年保健服务模式研究

丁国锋

滨州医学院附院

1

0.5

 

7

老年高血压患者脉搏波速度和踝臂指数与靶器官损害的相关性研究

黄 雯

省千佛山医院

1

0.5

 

8

离退休人群健康行为改变及同期心理干预的群组性研究

徐存理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1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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