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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工程优惠政策的通知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工程优惠政策的通知
(云府办〔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加快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参照《云浮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府办〔2008〕80号),具体项目的收费标准参照《云浮市民办教育建设项目规费减免、缓征表》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多沟通,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建设的规划、征地、立项、设计、报建、招投标、施工等项目的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新建与扩建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以抓“普九”的精神与劲头抓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抓“危改”的魄力抓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新建与扩建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设制订更加灵活、更加优惠的政策和奖励措施,力促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确保在2011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的任务。

  附: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规费减免、缓征表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六月八日

  附:
  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规费减免、缓征表

云浮市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规费减免、缓征表

收费
  单位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类型

执行
  标准

备注

行政事业性

经营服务性

市城乡规划局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总造价的4%

粤价[2003]160号、云府办[2002]6号、云府函[2003]17号

 

 

2、规划测量费(市城市规划测量队)

2594元/件

粤价[2002]168号、国测财字[2002]3号

 

按60%

收取

云府办[2005]116号

市建设局

1、工程测定费

造价1‰

粤价[2001]323号、云价[2004]24号

 

 

2、质量监督费(质量监督站)

框架(含砖混)2元/㎡;高层建筑 2.5元/㎡;超高层3.2元/㎡;交通、水道、电信、水利按造价1‰

粤价[2001]323号、云价[2004]24号

 

 

3、散装水泥基金(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0.6元/㎡

粤府[2000]34号

 

不减免

 

4、墙改基金

10元/㎡

 

  

 

市城市管理局

1、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60-200元/㎡;计价公式:P=a(n+m)

粤建字[1997]31号、粤价[1996]104号、云价[1997]39号

 

不减免

 

2、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0.4-0.5元/㎡/天

云府办函[1997]50号

 

按60%收取

 

3、恢复绿化补偿费

80元以上/株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云府函[2001]29、粤价[2000]334号

 

不减免

 

4、绿化补偿费

158-1134元/㎡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云府办[2005]32号

 

 

5、卫生服务费

20-50元/吨;60元/车次

云府办函[2003]78号、云府办函[1997]136号

 

不减免

 

6、生活垃圾处理费

20-220元/月

云府办函[2003]78号、云府办函[1997]136号

 

按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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