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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类型
执行 标准
备注
行政事业性
经营服务性
市国土资源局
1、征地管理费
1.4%-2.1%
粤价[2001]169号、粤财农[1996]332号
√
缓征
2、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5-300元/宗
财政部[1990]国地[籍]字第93号
不减免
3、土地证书
20元/证
粤价[1999]88号
4、土地闲置费
基准地价的5-15%
粤府[1998]72号、云府办[1999]1号
5、耕地开垦费
20元/㎡
粤财农[2001]378号
市水务局
水地保持设施补偿费(县|区水务局)
房地产开发区1元/㎡;采石烧砖瓦等0.7元/㎡;开矿生产0.5元/㎡
粤府[1995]95号、云府[1996]35号
事权范围内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