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六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见附件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全面启动。司法部分配我省初步招募人数为5人,现就我省5名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律师执业证,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1、宣传和动员(6月10日前)。各地要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和倡议书(见附件2),公布本地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各地可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确保全省招募任务能够得到落实。
2、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6月初至6月20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由市(区、县)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在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的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并于6月20日前上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
3、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名单(6月21日至6月30日)。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律师志愿者名单。
4、体检和签订协议(7月1日至7月20日)。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对经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进行体检,与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并向律师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5、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7月20日至7月底)。7月20日后,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开展律师志愿者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7月下旬,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志愿律师出征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统一派遣志愿律师到服务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