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
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加快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项目建设步伐,适应今后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项目由原确定的原址建设调整为在贵阳市金阳新区重新选址建设。现将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批复如下:
一、总建筑面积34154平方米,其中:法庭16427平方米,办案接待用房700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800平方米,食堂附属设施11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1121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4006平方米(办公专用停车场7251平方米,社会停车场6755平方米)。
二、项目总投资16416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停车场所需的2162万元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自行筹措解决,其余14254万元中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343万元,由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9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