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现场操作技能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青建管质字〔2009〕104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管理,规范检测人员操作行为,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报名参加《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考试的45家检测机构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技能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本次现场操作考核自2009年12月8日开始,各单位具体考核时间将提前1-2天通知。
二、考核范围:2009年11月申报《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理论考试的检测人员。
三、考核地点:报考人员所属检测机构。
四、考核方式:现场操作考核和口试考核相结合。
五、相关要求:
(一)考核用实验样品自备且符合要求。
(二)参加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检测人员管理手册原件准时入场,核对无误后,方可参加考核。无管理手册的按新增人员考核。无身份证及替考者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核规则、尊重评委,认真回答评委的提问,回答时应口齿清楚、语言规范。外人不得在旁大声喧哗、提示。需查看有关检测标准时,应向评委报告。
(四)违规考生不听从评委制止劝阻的,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直至取消考核资格。取消考核资格的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核结论及使用: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成绩作为参加《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管理手册》理论考试的重要依据。考核人员届时不到现场,按不合格处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省总站组织的检测人员理论考试并不得继续从事相关的检测工作。
附件: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现场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