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通知
(郴办发[2009]6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分解和落实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确保本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9日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职责
市委书记 戴道晋
对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市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和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推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切实履行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不含案件),及时听取市纪委、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汇报。督促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09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主持抓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按照湘发〔2005〕10号文件要求,年内带头讲一堂廉政党课。
3.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主持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市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健全市委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表决制和程序记录办法。按照《中共郴州市委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县处级党政正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度。
4.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工作,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服务经济保增长、改善民生保稳定”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市直机关作风和市直单位重要岗位活动,主持召开一次以加强党性修养为主题的市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
6.主持抓好市委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认真配合上级组织严肃查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和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腐败问题的,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7.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时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市委领导班子和本人2009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8.带头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监督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向力力
对全市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县市区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部署,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推进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切实履行全市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不含案件 ,及时听取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汇报。按照湘发〔2005〕10号文件要求,年内带头讲一堂廉政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