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抓好勘察设计、建设机械和建设中介服务行业发展。大力培养优秀青年建筑师、岩土工程师,繁荣建筑创作,鼓励设计创优,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培育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建设机械和建筑门窗、幕墙骨干企业发展,推进品牌建设,择优扶持中小企业成长。规范发展建设监理行业,引导工程项目管理行业有序发展。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房产中介及营销代理等机构的经营行为,查处、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扶植、培育一批业务精、信誉好的优秀企业。
四、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十五)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精心策划组织,抓好各类重点城建项目,带动城镇承载能力提升,促进城乡面貌改善。统筹各类工程管线建设,提倡建设管线共同沟,推广管线不开挖技术。突出抓好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快速干道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保留和积极修建自行车道、人行道,缓解交通拥堵,减少能耗和污染。加快青岛地铁建设步伐,尽快组织实施济南轨道交通。搞好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合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以道路、供排水、污水处理和照明为重点,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享。组织搞好“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总评。
(十六)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结迎全运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经验,大力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开展城市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河湖水系和破损山体治理,有序开展村庄整治。以创建园林城市为载体,以推进节约型绿化为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乡结合部绿化建设,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荫停车场,建设一批城市生态廊道、湿地公园和郊野公园,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重视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景点建设与生态修复,严格执行景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制度,依法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力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提升城乡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创建山东园林小城镇活动,会同旅游部门推出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十七)提高城乡管理水平。深入贯彻《山东省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提高市容环境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区、街两级的事权,倡导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将12319服务热线向县市延伸,提高热线覆盖面和服务水平。引导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尽快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强化城乡建设档案归集和利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地下管线等信息系统。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为契机,把城市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向村镇延伸。倡导小城镇和中心村设立市政、环卫、绿化专业队伍,鼓励中心镇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从体制上解决村镇环境脏乱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