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八)抓好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革。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所有新建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推行外墙保温施工企业专项资质和建筑节能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组织研发节能保温与建筑结构一体化技术和产品。以机关、高校、大企业职工居住区为重点,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技改,推广低温循环水技术,年内将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降至20公斤标准煤以下。改革供热计量收费方式,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技术,抓好国家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项目建设。
(十九)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加快污水处理厂特别是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处理工艺,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质量,搞好污泥无害化处置。济南、青岛年内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选择部分中心镇和经济强镇,建设经济、小型、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以2011年实现全省“一县一场”为目标,以列入国家扩大内需投资计划的垃圾处理项目为突破口,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完善垃圾处理渗滤液处理和垃圾收集运输设施,构建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抓好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实现达标排放。
(二十)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加快建制镇规划区禁用实心粘土砖步伐,从城镇向农村延伸,从“禁实”向“禁粘”推进,从“禁用”向“禁产”发展。推广各类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利用的建材,鼓励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为原料的利废型新型墙材。针对城乡旧建筑拆迁量大的情况,抓好建筑部品回收利用,引导建设一批建筑垃圾利用项目。
(二十一)搞好城市节水和绿色照明。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推行阶梯式水价。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鼓励中水回用和雨水、海水、杂排水、再生水利用。按照试点先行、注重实效、稳步推开、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同步推进的原则,从城镇道路、广场、绿地和大型公共建筑抓起,全面推广LED照明产品、太阳能路灯和节能自控技术。
(二十二)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实行住宅产业化技术方案审查制度,把省地节能环保要求落实在住宅小区开工建设之前;实行住宅部品认证制度,加快厨卫、隔墙等产品通用化;实行住宅品质状况表、住宅性能认定制度,强制提升住宅品质。推广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推广SI住宅体系成套技术,延长使用寿命,建造百年住宅。抓好海尔家居、力诺瑞特太阳能、万华节能建材3个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组建几家以大型开发企业为龙头、以住宅部品骨干企业为依托、以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的住宅产业联盟。组织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引导更多项目争创广厦奖和A级住宅。研究制定《山东省住宅品质促进管理办法》,对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