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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务局关于印发《广州港务局“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宣传重心,组织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精心准备,细化方案,创新方法,确保取得比较好的宣传效果。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和知识竞赛、演讲等安全活动,全面开展农民工免费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三违”现象,进而减少事故苗头。
  4、深入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推动全行业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
  5、对港航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广泛宣传,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港口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
  (二)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港口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1、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瞒报、谎报、夹带危险货物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追究其责任,直到取消其作业资质。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树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予以公布,并从相关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等多方面予以限制。
  3、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与海事、安监等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提高安全执法效能。
  4、大力开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积极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要落实资金和方案,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隐患不主动、不积极、不采取措施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作业资质。
  3、要加强监督检查,在“两会”、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4、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各类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扎实推动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四)加快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全港口行业的大规模应急演练
  1、组织一次全港范围内的、大型的危险货物、港口保安的应急演习,以提升港口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速度、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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