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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通知

  五、核查办法:1、企业自查:各拍卖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材料,并认真开展自检自查;2、行业协会初审:本次核查工作委托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并根据行业反映和企业上报材料的情况,提出初审意见;3、市商务委核查:对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准予年检通过并公示企业名单。对不具备条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或暂停拍卖经营资格。

  六、核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1、有下列情形的,将收回其拍卖经营许可并公示:(1)逾期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未能提供确实可信原因的;(2)违反《拍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违反《拍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2、有下列情形的:(1)房地产专业人员不满2人的;(2)产(股)权专业人员不满2人,将取消其相应部分经营范围。

  七、核查材料申报的时间、地点:

  各拍卖企业应在2010年2月10日前报送年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核查材料送至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

  地址:斜土路1111弄1号楼308室

  电话:64226595、64226596

  报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2009年度上海市拍卖企业年审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0年1月15日

  附:2009年度上海市拍卖企业年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制表机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董事长

 

联系电话

 

传  真

 

总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网  址

 

资质

情况

荣誉称号

 

 

其他资质

(√)

文物( ) 司 法 ( )

罚没( ) 机动车( )

其 他:

资质评定

中拍协资质:   级      年~      年 

信用等级

银行:   财税:   工商:        

守 合 同

重 信 用

  年~   年

册登记情况

公司性质

国 有(  )、  国有控股 (  )、  国有参股(  )、 

外 资(  )、  混合所有制(  )、  私  营 (  )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法人代表  

 

投资方名称、性质及投资比例

  

注:如有变更请注明

经营情况

年  份

拍 卖 场 次

拍卖成交额

佣金收入

缴纳税金

利 润

违规记录

2009年

1-12月

累计数

   

 

  

员结构情况

员工总数

    名

其中在册人员

聘用人员

资格证书

注册拍卖师

高管人员

从业人员

房产资质

产权资质

岗位证书

持证人数

     名

    名 

    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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