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负责对2010年1月至3月份每一批次(指安排集中竞价销售和网上挂牌销售)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情况以及超过规定时间未出库的承储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于每一批次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省局提供我省分市、分企业详细交易清单,省局及时向各市局通报,由各市局分解到县局并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督促各县局跟踪监管。县局负责填报政策性粮食出库进度表(见附表),市局负责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省局,出库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工作建议一并上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在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检查期间,省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情况进行巡查和随机抽查,并对各地开展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2010年4月份后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对超过规定时间未出库的承储企业的有关情况于每周一汇总报送省局,由省局分解到相关市局,再由市局负责督查,必要时省局直接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与中储粮直属企业、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及购买方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交易和出库动态。要积极帮助出库企业协调解决出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出库顺利进行。
(二)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对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省局举报电话:0551-2870685; 0551-2870646;0551-2870671。
(三)对于不配合或故意拖延出库的卖方承储库,经举报核实后,要按《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委托单位建议取消其承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的资格,现有国家政策性粮食转为商品粮,追回相关费用补贴,严肃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严格实行责任制,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粮食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
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0-月-日 单位: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