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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长泰县枋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
长泰县枋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9〕189号)


长泰县人民政府:
  《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枋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泰政〔2009〕41号)悉。经研究,同意对长泰县枋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枋洋镇林溪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3031公顷、园地4.7789公顷、林地1.3333公顷,合计8.4153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枋洋镇尚吉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8.4153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3.92公顷、林地4.495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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