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房发[2010]65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规划建设局(委),房地产管理局(处):
现将《2010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二月二十日
2010年全省住房
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决胜之年。全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和挑战,大力推进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确保完成灾后城镇住房重建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大施工力量投入,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0年5月底前城镇住房重建完成90%,力争完成95%。到201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实现广大受灾城镇居民“家家有房住”的目标。
(二)围绕灾后重建工作目标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统筹安排市政基础设施与住房恢复重建同步建设,确保灾后城镇住房重建项目又好又快实施,为城镇居民住房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二、继续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10年,全省要解决34.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房源12.6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1.6万户(含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6万户)。
(四)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要在2010年一季度内,确保2009年尚未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在2010年上半年内,力争当年新申报的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要加强廉租住房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标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让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房。
(五)积极创新改革,推动部分市(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胆探索把廉租房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保障对象,既解决困难家庭住房产权问题,又保证政府投入资金滚动使用,发挥最大效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积极帮助、指导试点城市做好有关方案的制定、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