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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0]5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我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7〕7号)精神,2010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立项建设50个省级教学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与水平。

  二、建设内容

  根据学校分布和专业分布的现状与需要,在全省高校建设一批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努力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国家级教学团队。

  鉴于目前部分学校和专业省级教学团队较少或尚未建设,2010年,鼓励该类学校和专业申报本项目。

  三、基本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以院系、教研室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专业的带头人,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学理念,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教学水平高,在课程教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与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与能力;有较强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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