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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安源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换发《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安源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换发《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的批复
(青保监复[2009]44号)


安源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换发〈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的申请》(安源保经司字〔2009〕0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换发《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

  二、接此批复后,请持本批复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经纪机构法人许可证》。

  三、安源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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