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地下开采矿山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继续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等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强化隐患排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隐患识别能力和治理效果。要集中力量开展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以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岗位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对于当前已开展了达标活动的企业,在企业自我评定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对其进行达标评审。通过强制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非煤矿山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以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为重点,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年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95%;露天开采矿山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40%以上实现在线监测;主力油气长输管道全部应用泄漏自动检测系统。
(六)以加强专业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
(七)以推进体制创新和强化基层力量为重点,切实加强体制和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法制机制建设。强化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安全监管机构向乡镇、村屯延伸,逐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
三、近期工作重点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明显好转,春节以后,可能出现一批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由于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会超负荷的生产,极易造成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无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趁机死灰复燃,打击非法生产的任务加大。所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和指导,使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除隐患、保安全。对非法生产要加大打击力度,把非法生产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