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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审批市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 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 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指导 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 政、省财政、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九)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 理全市统计事业费、国家和省市拨款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 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工作。

  (二)法规制度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研究 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和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拟订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 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依法检查、处理全市重大 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参与组织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 资格认定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国民经济综合与核算统计科(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 控咨询建议;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 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综合整 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以及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 础工作;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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