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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五)规划布局。通过城市森林建设,提升一核、带动两区、突出三带、辐射四极,建成南北呼应、东西贯通、点面融合、城乡一体的森林生态体系。
  “一核”,是指中心城主城区。该区域内建设以乔木林为主的各类公园、公共绿地及防护绿地,形成森林泉城的绿色核心。
  “两区”,是指南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北部风沙防治区。南部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南部山区,重点实施荒山造林,退耕还林,森林经营;北部风沙防治区,是指北部平原区,重点实施沙化土地治理和农田林网建设。“三带”,是指环城景观带、水系保护带和路域绿化带。环城景观带,是指中心城南依绕城高速公路和济青高速公路南线、北沿黄河和小清河、东沿巨野河、西沿玉符河形成的总长125公里的环城带,主要建设景观森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系保护带,是指沿南水北调明渠、4条引黄干渠、16条主要河流两侧及54处水源地、13处湖泊水库周边区域,主要建设防风固沙林、护岸林、护堤林。路域绿化带,是指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铁路两侧区域建设完善绿色通道,突出城市出入口等景观节点建设。
  “四极”,是指章丘、平阴、济阳和商河4个县城建成区,建设以乔木林为主的各类公园、公共绿地及防护绿地,承接中心城主城区绿色核心的辐射,并带动县域城市森林建设。
  三、重点工程规划
  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重点规划十大创建工程。
  (一)城镇绿化提升工程。
  1.中心城主城区森林建设规划。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河道整治、道路建设中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以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文化引导为指导原则,实施市级综合性公园、区级公园、山体公园、街头和社区游园及各类附属绿地建设,合理配植乔、灌、地被植物,形成生态良好、结构合理、宜业宜居的城市绿地系统,提升城市绿地质量,有效抑制城市热岛效应现象,净化大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规划建设指标:2010~2015年,规划中心城主城区增加2.72万亩公共绿地(具体指标见附表1)。人均城市绿地达12平方米以上,其中,人均城市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以上,中心城旧城片区人均公共绿地7平方米以上。中心城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绿地率达34%以上;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2016~2017年,进一步完善提升中心城主城区绿化景观效果。
  2.县城建成区森林建设规划。章丘、平阴、济阳、商河4个县城建成区利用公园、单位闲置地、社区隙地和街区空地,以及城市主干道路和环城道路进行植树美化;通过城市立体绿化和立面绿化,增加绿化面积。
  规划建设指标:2010~2015年,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9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地率达33%以上;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2016~2017年,进一步提高县城建成区绿化层次和水平。
  3.村镇森林建设规划。乡镇驻地绿化,以乡镇街道、居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为单元,结合建筑物的特点和城镇特色,采用多树种立体配置。村庄绿化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展绿色庭院建设,主要营造用材、经济林树种,营建围村林。
  规划建设指标:通过围村林、村镇绿化和景观节点建设,全面提升村镇绿化水平。2010~2015年,乡镇和村庄基本达到规划建设标准。2016~2017年,进一步完善提升村镇绿化档次。
  (二)南部山区营造林工程。通过荒山造林、退耕还林、疏林改造和森林经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泉水涵养补给能力,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划建设指标:2010~2015年,规划荒山绿化32万亩,疏林地补植5万亩,中幼林抚育48万亩。2016~2017年,规划荒山绿化任务6万亩,中幼林抚育12万亩。(具体指标见附表2、表3和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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