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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质监系统食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市、县两级局要健全并落实对企业不良记录的定期曝光制度,引导和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以“五查、五预”为抓手,稳步提升食品质量水平

  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监管”的原则,构建集预告、预析、预测、预警、预治于一体的产品质量预警预防工作链条,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对重点食品的监管。省局将乳制品、豆制品、食品包装产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等五类产品列入重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将饮用水、豆制品、水产加工品、年糕和食品添加剂等纳入重点监管类食品,并根据各类食品的分布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区域;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和部分县(市)、区(分局)确定的重点食品由当地县(市)、区局(分局)结合各自实际进行重点监管。

  二是建立县(市)、区局(分局)重点食品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当地重点食品质量状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局和当地政府。

  三是加强对重点监管和重点时段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按照《宁波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暂行规定》和《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发现的问题,提高巡查的有效性。巡查中要重点把住企业“三关”(即原料进厂核查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要求企业严格按法定要求组织食品生产经营。

  四是进一步改进监督抽查方法。市局将加强对全市的乳制品(含涉乳食品)、桶装饮用水、豆制品、水产加工品、年糕、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九类重点监管食品和重点时段关注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将白酒、黄酒、罐头食品、酱腌菜、肉制品、糕点、酱油、食醋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制定本地区的食品年度监督普测计划。同时,市、县两级检验机构要定期向本级食品监管部门上报重点产品检验检测分析报告。

  五是开展市、县联动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以饮用水、豆制品、水产加工品、年糕等4类生产企业为重点的违法行为以及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大吊销许可证和媒体曝光的力度。同时,加强对国家、省、市三级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按照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和处罚。

  六是注重风险分析。提高对重点整治和重点时段关注食品中的卫生指标、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重点项目专项抽查频次,以及时发现并跟踪企业的食品质量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对风险分析中发现问题行业实施监督抽查,开展深层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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