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水利政务系统、水利信息公众服务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决策系统、水环境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手段基本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总投资50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务工作的领导,为现代水利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水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海涛市长,副组长:黄福清副市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水利项目建设领导机构,抓好水利建设的组织实施,原则上各县(市)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由各地负总责,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全力支持水利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水利事业的发展需要,积极筹措水利建设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水利工程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工作;农业、建设、交通、物价、环保、气象、地税、电力、林业、扶贫、金融等部门都要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水利建设。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科学管理和水资源调度,为政府当好参谋。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水利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项目储备,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水务部门要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立项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抓紧编制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煤电化基地水资源规划,突出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约束作用。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严格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务审批。各级财政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的前期项目费用,待工程建设时,由工程建设费用偿还。
(三)多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家、集体、社会投入相结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项目为本,以市场为手段,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融资机制,提高水利建设投融资能力。一是搭建水利投融资平台。组建佳木斯市水务投资集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和国外贷款,市政府给予水务投资集团资金和政策支持。二是加大水利基金征收力度,并足额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做到应收尽收,并严格管理和使用。对于国家投入的各类水利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足额匹配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为了做好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工作,根据《黑龙江省防洪保安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发〔1999〕26号)的规定,建立以水务征收为主,以税务、土地等部门代收代缴为辅的征费体系。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防洪保安费由地税部门代征,对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的防洪保安费由国土资源部门代征。三是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和经营。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水利建设。对供水、农田灌溉等有偿服务性项目,建设资金可通过民营渠道筹集,政府适当给予补助。中小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水环境建设、生态景观水利等中小型水利工程,逐渐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推向市场。四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整合使用以工代赈、土地整理、商品粮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依据各级政府批复的水利规划,统筹安排各类水利项目。各有关部门在安排上述投资项目时,应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搞好衔接,避免分散投资、重复投资,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