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验收情况的通报
(嘉政办发〔2010〕11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于2010年1月12日至1月22日组织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市政府与14个职能部门中的12个部门(市城区工作办公室和市郊区工作办公室由于政府体制改革并与后半年撤销而未进行考核)、112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农村三镇签订的《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市政府与各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农村三镇签订了《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周密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记录、看档案、抽查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等方法进行考核验收。被考核的责任单位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文殊镇,市公安局新城镇派出所,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嘉峪关国际大酒店、甘肃祁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市酒钢三中,嘉峪关大剧院,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消防监督科、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第五派出所15家单位评定为完成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优秀单位,其余单位评定为合格单位,无不合格单位。
二、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各责任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重视,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在与市政府签订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后,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列入了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具体领导负责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管理中,能把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并列入了工作考核和奖惩范围,较好的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市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预防火灾做出了贡献,杜绝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部门、各单位都与所属部门和企业层层签订了消防工作责任书,认真督促所属单位、场所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按要求建立了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认真落实了消防工作领导、管理、检查、宣传和考核等各项工作,在单位系统、行业内部基本构建起了内部预防火灾的责任体系。
(二)火灾预防工作扎实,隐患整改得力。被考核单位均按责任书规定在系统、行业单位内部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投入经费、确定专人、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进行了整改,确保了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酒钢(集团)公司不仅在投入一定经费对历史上不符合现行消防规范的一些厂站、设备进行改造、完善,还协助市消防支队严把建审、验收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了部分先天性隐患的出现。2009年度酒钢集团公司未发生任何火灾事故;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嘉峪关份公司始终将各加油站的消防安全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将人防和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在完善各种消防设施的同时,经常性开展检查和学习培训,做到了在岗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率100%,从根本上杜绝了违章操作,提高了安全系数;市教育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的各寄宿制学校和各种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了审批此类场所的前置条件之中,提高了民办幼儿园教学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文化广播电视局也建立了消防安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对各种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在审批办证时,坚持凡未取得《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单位或场所一律不予办理新证或年检换证。同时,工商局、文化局和各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均组织了多次消防安全检查,嘉峪关供电公司、甘肃祁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每逢重大节日,均由单位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对本单位以及单位下属各单位、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发挥了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均能做到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