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中国·天津第十七届投资贸易洽谈会活动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举办中国·天津第十七届投资贸易洽谈会活动安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0〕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关于举办中国·天津第十七届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活动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三日

关于举办中国·天津第十七届
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活动安排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地办好2010年"中国·天津第十七届投资贸易洽谈会",现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部署,按照加快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业比重的要求,紧紧抓住全球经济结构调整、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和天津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扩大招商引资,推动经贸交流,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为主题,以"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为主线,突出展示、招商、贸易、智力引进四大功能,着力打造中国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和投资贸易交流平台,着力搭建中外对接、国内中东西地区对接、环渤海区域对接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成为服务环渤海、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品牌展会。
  二、总体目标
  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变化,结合新展馆启用,努力在组织国(境)外企业、中央大企业、产业领军企业参展参会的比重上有较大提升,展位比重达30%以上;在繁荣活跃市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商旅文结合上有较大提升;在邀请国内外重要嘉宾参会规模上有较大提升;在整合资源、集聚优势,发挥展会聚集效应上有较大提升;在提高布展水平和展览创意,创新展会服务方式上有较大提升;在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规模、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上有较大提升,实际效果明显好于往届。
  三、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8日至7月2日。
  地点:主场馆设在天津梅江国际会展中心。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
  (二)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