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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用  栏

 

 



  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结 论









填 表 说 明

  1.专家代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填写,前三位为地区或部门代码,后四位为专家在本地区(部门)的顺序号。
  2.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3— 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3.专家标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填写,具体如下:
  自然科学特贴  自然科学特贴和突贡 社会科学特贴
  社会科学特贴和突贡 自然科学突贡  社会科学突贡
  4.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86— 03— 01。
  5.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6.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7.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8.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4年5月毕业填写6405。
  9.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10.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11.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5个汉字)。
  12.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65.09。
  13.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4.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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