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市级2010-2011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中标服务供应商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
(京教财办[2010]1号)
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会议支出预算管理,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北京市市级2010-2011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中标服务供应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预〔2009〕297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制止浪费行为、精简会议的的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各项会议。
二、继续执行《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中一类会议及单位涉外会议可选择在四星级以上会议定点单位召开,其他会议及培训尽量在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会议定点单位召开
三、专项经费中的会议费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明细项目执行,在会议费预算批准额度内控制支出。单位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可在年度基本经费中适度安排会议费预算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