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78.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合作,争取新签约一批战略合作协议。
由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落实。
79.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落实和完善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贸易融资规模。支持传统优势产品、自有品牌产品、自主技术及标准出口和服务外包。培育一批进出口超亿美元的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打造一批特色明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基地。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国内紧缺物资进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发能源资源,开拓当地市场。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80.不断优化开放环境。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园区。推行外来投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建立健全服务平台。
由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81.加快郑州、洛阳机场航空口岸和郑州东站货运口岸建设,推行“一站式”通关,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由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和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82.把就业作为民生之首,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3.2009年到期的“五缓四减三补贴”就业扶持政策延长一年。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负责落实。
84.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举办“万企千场”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改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强化技能培训,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力争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40万人。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85.扩大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定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6.按2009年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做好优抚保障工作,加大对低收入群众的帮扶救助力度。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负责落实。
87.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8.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投入,加强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建设与管理,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铁路和工矿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市为重点,加快工矿、城市棚户区改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89.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强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加快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示范性职业院校、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基本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继续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