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群众自治的规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的基层民主管理机制
1.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在全市培育10个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适时召开全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现场会。
2.进一步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协会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3.继续开展创建无计划外生育多孩乡(镇),无计划外生育村和计划生育光荣户活动。
(六)以依法管理的巩固为重点,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完善依法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召开行政案卷评议会,评选10个依法管理示范乡镇。加强执法检查,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无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2.加强对后进乡镇的督查和指导,切实抓好人口计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严肃治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防止违法生育反弹。
3.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信访规范化管理。
(七)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1.深入贯彻落实《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市《意见》,抓好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与重点地方签订区域协作协议,抓好协议的落实。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八)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进人口信息的交流和利用
1.认真配合抓好人口普查,结合全国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继续完善WIS系统基础信息,进行针对性的信息清理、核对、修正,提高数据质量。
2.完成全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交换质量和效率。
4.切实加强对省控监测点工作的指导,确保省控监测点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九)切实强化经费投入管理,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
1.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在上年的基础上按要求增加预算标准,并投入到位,及时保证各项事业费支出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