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商务部门要发挥好对涉外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完善协作机制和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就外贸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磋商,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农业、林业等部门要认真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完善“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格局,把我市农业资源优势转变为出口创汇优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服务,本着促进出口创汇的原则,尽可能方便出口企业就近检验,缩短检验流程,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有关减免或降低检验费用的政策;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兰州海关驻天水监管组要积极推动区域通关、逾越报关、联网监管、担保验放等便利措施,以吸引更多企业在属地报关。外汇管理部门要简化管理程序,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落实企业自主核销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方便企业的进出口核销;改善外汇金融服务,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外贸的支持力度,实现发展资金适度增长并足额到位。国税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简化退税手续,及时足额退税。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适应我市扩大出口的需要,优先保证进出口货物运输。
第二十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进出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情况,分析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把进出口业绩纳入对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进出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外经贸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 加强外经贸知识培训,培养高素质国际贸易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务员、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世贸组织知识、国际贸易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针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贸易技术壁垒等新情况,及时、全面地掌握各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及变化情况,并对有关企业进行培训。对新获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外经贸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管理的高素质外经贸人才队伍。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工作。
第二十七条 发挥外经贸促进组织的作用,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牵线搭桥。发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水市支会、国际商会天水商会和其他行业组织、专业协会的作用,开发国际经贸关系资源,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著名的商品贸易洽谈会、展销会、博览会、商务考察等活动,使其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不断扩大经贸合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