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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三)对近几年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尤其是已立项的项目研究进展与实施成效好的单位,省给予项目立项倾斜。

  四、申报数额

  各单位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1。在限额内,申请资助的项目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

  五、报送日期

  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鲁教研字〔2006〕2号文,可在山东省学位办网站下载)一式2份,连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及相关电子文本,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立魁 王太峰

  联系电话:0531-81916532 81916536

  E-mail:yjsc@sdpec.edu.cn

  附件:1. 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2. 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
  计划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

学位授予单位

申报限额

 

学位授予单位

申报限额

山东大学

12

 

山东农业大学

10

中国海洋大学

10

 

青岛农业大学

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

 

山东艺术学院

3

山东科技大学

10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3

青岛科技大学

6

 

山东体育学院

3

青岛理工大学

6

 

山东经济学院

5

山东师范大学

10

 

山东财政学院

5

曲阜师范大学

8

 

中科院海洋所

3

青岛大学

10

 

国家海洋局一所

2

烟台大学

6

 

山东省医科院

2

济南大学

6

 

非金属材料研究所

2

聊城大学

6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4

鲁东大学

6

 

海军潜艇学院

2

山东轻工业学院

6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

山东建筑大学

6

 

 

 

山东理工大学

6

 

 

 

山东中医药大学

6

 

 

 

潍坊医学院

5

 

 

 

滨州医学院

5

 

 

 

泰山医学院

5

 

 

 

哈工大(威海)

3

 

合计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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