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函〔2010〕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项目承办学校:
重庆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为了确保本次大赛圆满成功,现就有关大赛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承办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到确保大赛安全是成功举办此次大赛的前提和保证,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大赛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力保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流氓滋扰和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
严格执行大赛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县教委(教育局)分管领导、承办学校校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大赛的安全工作。各区县、各承办学校要成立大赛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实行定人、定岗、定位和定责的“四定”原则,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落实安全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一)做好安全预案
承办学校要认真制订大赛安全预案,包括医疗救护预案、人员安全疏散预案、意外事件处理预案。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竞赛场地的位置、面积、设施、可容纳人数、出入口、行车路线、停车场所、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各项设备等,进行详细实地勘察,做好应急疏散方案。切实加强各部门协调和配合,建立意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做好安全教育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参赛学校要负责对参赛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教育所有参赛选手遵守纪律、尊重裁判,严格操作规程,注意比赛安全,树立良好形象,形成良好赛风。
(三)抓好交通安全
各区县参赛队和承办学校的自备车辆要提前做好车况检修保养。租赁车辆要租用车况良好,驾驶技术精,正规营运公司的车辆,并与车辆经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要严禁超载,车上要有教师护送,确保往返路途中安全。比赛结束后,要将参赛师生安全送回学校,严禁就地解散。承办学校要协调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取缔和清除校门口的违章摊点和营运车辆,保证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