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对外承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对外承包平台建设。
(九)承担省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省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宏观指导全省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参与协调、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承担全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起草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承担全省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实施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和指导我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和合作活动。
(十三)负责组织商务部、省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协调以湖南省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十四)承担全省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省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省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商务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公开等厅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和重要经贸活动的会务组织工作;联系协调厅属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二)综合调研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统计及其信息发布。
(三)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