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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上一年度减
  免税金额(万元)

 

生产主要原材料

 

主要废弃物综合利用品种及数量立方(吨或立方米)

 

设区市经贸委(经委)意见

 

设区市财政局意见

 

 

  设区市国税局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福建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印制



  附件2: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承诺内容

 
  

企业法人:(签名)       公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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