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召开国家矿山公园申报材料审查会的通知
(厅函〔2010〕37号)
温岭市、宁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矿山公园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1183 号)要求,我厅已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县(市)拟申报第二批国家矿山公园的宁波伍山海滨石窟和温岭长屿硐天矿山公园现场进行了考察和指导。经研究,决定召开国家矿山公园申报材料审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听取温岭市、宁海县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审查有关国家矿山公园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十五份,请于3 月8 日前交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二、参会人员: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市国土资源局和专家(名单附后)。
三、会议时间地点:3 月9 日下午报到,10 日上午9 时开会,会期一天;会议地点在杭州新世纪大酒店(文三路18 号)。
联系人:段卫国电话:0571-88877912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