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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殡葬改革宣传活动指导方案的通知

  (四)宣传清明节法定假期中各地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引导群众爱护自然、尊重生命;宣传各地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宣传各地既能满足群众精神需求,又符合殡葬改革方向和精神文明要求的祭扫形式和文明礼仪,避免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五)宣传殡葬事业所承担的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特别要宣传各地推行的各种惠民殡葬政策,建立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六)宣传我省实施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的意义、做法及典型事例,大力宣传推进公益性生态公共墓地建设等绿色生态葬法对创建生态文明村的作用和意义,以及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做法和社会意义。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殡葬改革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迫切性,把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落实好殡改宣传的经费,以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民政部门与宣传部门要共同负起责任,借鉴往年经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殡葬改革宣传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当地宣传活动的情况。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地要紧紧围绕今年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的主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声势浩大地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要重点宣传殡葬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形式,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引导群众形成爱护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识,确保群众祭奠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级民政部门、宣传部门要按照省制订的指导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2010年开展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宣传工作进行总体的策划,明确工作思路,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以清明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向人民群众宣传实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殡葬宣传进社区活动。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创新宣传方式,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突出环保、和谐的时代特点。要坚持4月宣传月活动与长年宣传工作相结合,突出抓好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形成立体式、多层次的宣传攻势,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务求实效,使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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