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国土资源、州监察局、州人事局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成立全州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全州卫片执法。各县人民政府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近期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共同完成好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州国土资源局成立专门的卫片执法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培训指导
各县要通过座谈研讨、专题讲解、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规范》和新版《系统》,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掌握工作方法和流程,明晰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确保严格按要求填报、汇总有关数据。
州国土资源局要组织各县进行集中培训,对县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开展业务指导。要及时对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并在试点基础上予以推广。
(三)确保工作质量
1.严格数据报送。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不予通过验收。
2.实行政府领导签名制度。各县报出的各类统计报表,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必须一致,纸质报表必须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上报。
3.州、县国土部门要建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月报和通报制度,及时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4.保证经费、人员、装备“三到位”。州、县人民政府要足额拨付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配齐人员,及时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以及用于外业核查的车辆等必要装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把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用地政策,准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的工作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