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南沙12路公共汽车线路票价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南沙12路公共汽车线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0]112号)


你公司《关于南沙12路公交线路票价的请示》(南巴报〔20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关于南沙巴士有限公司部分线路站点调整请示的回复》(穗南交管〔2010〕05号)同意你公司南沙12路公共汽车线路调整为新兴村站至坦头村站,根据我市公交票价管理办法,核定该线路票价为空调车3元/人次。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在不违反上述全程票价核定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方便乘客出行,充分考虑乘客承受能力,合理分段,鼓励公平竞争的原则,暂时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南沙12路公共汽车线路票价分段收费办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