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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教外[2010]24号)


有关学校、科研院所:
  为加快河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全省教育、科研事业发展,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与我省继续合作实施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为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10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规模为480人月。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及项目急需学科、专业领域,重点资助教育、水和矿产资源、能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医学、人口与健康、多媒体、建筑业、统计等学科领域。
  4、选派国别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5、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支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此笔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河北省教育厅共同承担)。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该项目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办法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申请人可向我厅国际处咨询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纸质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至我厅国际处。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4)准备三份申请材料(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四、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的评审分为初审、专家联合评审两个阶段。初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专家联合评审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采取材料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0年8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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