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法规〔2010〕2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今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实现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现将《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三个确保”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积极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认真制订执法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各地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执法工作计划主要是指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其主要内容是:被检查单位总数、行业数量、次数、检查内容、方式、职责分工等。同时,为明确执法责任,要做好执法计划的报批和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备案。
二、突出主题,明确工作重点,着力加强安全监管
各地要积极围绕“降事故、保安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一是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检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着力做好事故防范;三是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推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五是抓好执法跟踪检查,督促整改2009年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和我局联合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中所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覆盖率,改进事故查处工作。
三、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