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医〔2010〕32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现将《河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各市、省直各医院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厅医政处。
联系人:刘 丽 刘云冬
联系电话:0311-85989703 85989821
电子邮箱:hebwstyzc@126.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河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通过引导、示范、推广,夯实基础护理,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根据卫生部《
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20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100名 “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2010年的工作,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进一步推广。
“示范工程”活动的目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