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人员和经费投入。体育部门在政策机制上要向体育彩票工作倾斜,特别要加强体育彩票机构班子建设,增加人员数量,真正把懂管理、熟市场、讲奉献、重安全、务实开拓的人才充实到班子队伍;在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中要尽量设置带编制的人员具体从事体育彩票工作,有条件的可设专职干部。在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彩票工作机构建设中,所产生的相关经费要纳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
(三)建立销售任务考核机制。市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向区县(自治县)体育行政部门下达指导性任务,以此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要牵头成立由体育、财政、市政、工商、公安、文化、宣传等部门参与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将销售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并建立地方考核奖罚机制,对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完善公益金分配制度。除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武隆县、石柱县6个区县(自治县)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7〕56号)执行外,其余区县(自治县)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成比例,经市财政局与市体育局商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适当提高。也可建立与区县(自治县)销量挂钩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机制,但原则上平均不低于我市其他彩票在区县(自治县)的留存比例。
(五)加强体育彩票发行渠道建设。体育彩票销售站(点)是体育彩票的对外窗口,其数量与质量是决定销量规模的关键因素之一。体育彩票销售站(点)要科学布局,尽快实现城区每个社区周围、农村每个集镇有体育彩票销售站(点)。全市各级市政部门要结合“健康重庆”建设,加大对体育彩票销售站(点)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现有的各种“三峡报刊亭”和其他各种爱心亭等进行整合利用,把体育彩票销售纳入经营范围,打造成形象美观、管理规范的“公益事业爱心亭”,促进“健康重庆”建设。市商委要积极协调支持利用连锁超市等大型商业渠道,如“万村千乡”工程所建设改造的乡镇超市和村级便民商店等增设体育彩票销售站(点),方便购买。市体彩中心要加强电话投注、手持机、网络投注等新兴渠道的开发探索,尽快对体育彩票销售站(点)进行标准化分类建设管理,规范形象,不断提升体育彩票销售站(点)的质量。同时,全市各级市政管理部门、城区街道管理部门等单位要从建设“健康重庆”的高度出发,关心、支持体育彩票销售站(点)建设和终端形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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