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彩票市场和彩票销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彩票市场和谐发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体育彩票发行销售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体育彩票、福利彩票兼营站(点)上要进一步要求两家彩票机构本着“市场调节、业主自愿、和谐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尊重彩票代销者意愿和彩民意见,避免相互排斥和恶性竞争,避免产生社会矛盾,维护彩票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做大重庆彩票市场规模。
(六)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公益形象建设。一是全市凡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援建的所有场地设施,必须按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体育彩票公益宣传的通知》(体经字〔2007〕480号)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立“中国体育彩票援建”标志,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没有标志或标志不明显的要予以整改完善。二是在全市做大做强“健康重庆、体彩添彩”公益品牌活动。一方面,今后市级或区县(自治县)凡是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必须免费冠名“健康重庆、体彩添彩”字样;另一方面,每年市财政、体育部门,根据当年体育彩票销售情况,安排一定的市级公益金,由市体彩中心牵头,专项用于开展“健康重庆、体彩添彩”大型公益活动和区县(自治县)全民健身活动补助经费,以此进一步提升体育彩票的知晓度和美誉度。
全市各种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要切实把体育彩票当成公益事业,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推动“健康重庆”建设。
(七)市体彩中心要在市体育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管理、服务和促销工作力度。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只要符合规定,有利事业发展,都可大胆探索,相关管理部门也要为这种探索创新提供宽松平台。要加强制度化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效率,确保规范安全运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指出,“要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做好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使用管理。”希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通过共同努力,不断提升体育彩票在我市的公益形象和社会影响,全面扩大我市体育彩票的发行规模,为国家筹集更多公益金,为更好地服务“健康重庆”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