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府〔2010〕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8-2009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保持平稳趋好势头。为鼓励典型,表彰先进,继续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思明区人民政府等30个单位“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厦门市教育局等50个单位“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叶水利等166位同志“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向先进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
⒈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⒉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⒊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8-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思明区人民政府
湖里区人民政府
集美区人民政府
海沧区人民政府
同安区人民政府
翔安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
厦门市水利局
厦门市农业局(林业局)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文化局
厦门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