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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快我市法制政府建设步伐,切实做到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实施。落实层级监督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和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六)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进一步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契机,积极运作和筹划以城投公司等为平台的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以解决我市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的瓶颈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七)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县(市)区局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尽快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探索建立重大危机和灾害预防及救助机制,提高危机预防、灾害救助的效率和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市政府办牵头)
  三、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
  (八)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扩大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保护和经营好先期改革的8万公顷林地,强化配套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承包职工经营林地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林地综合利用能力。继续协调争取权属证、林地抵押贷款、林木资产保险等配套政策的尽快解决和落实。全面完成扩大改革面积调查区划等前期准备,全面争取扩面。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7月份至年末开展勘界确权工作。(市资源林政局牵头)
  (九)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指导浩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尽快改制到位。进一步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和关闭破产步伐。继续推进带岭造纸厂、晨明水泥厂政策性破产工作,在破产司法程序已经终结的基础上,做好善后工作和处理好遗留问题。对森工系统12户企业抓住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等机遇,在核销呆坏账、安置人员、解决拖欠工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争取国家的支持和帮助,分步骤、分层次解决这些企业的出路问题,积极招商引资,盘活有效资产。突出大集团建设、培育上市公司这条主线,加快国有资源整合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组步伐,促进布局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加快龙乡林业股份公司国有股权退出步伐,培育和提升西钢集团、龙乡林业、兴安新能源、金林矿业等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运作规范、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集团大公司。同时,认真做好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工作,积极扶持,跟踪服务,促进我市符合上市条件的业绩优良企业加快上市步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公司法》和《基本规范》对已改制股份制企业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进行规范和完善,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经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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