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要将相关统计报表和自查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于6月5日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6日-7月15日)。
各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的自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要对各市州和两个自然保护区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各市州要将相关统计报表和整改工作报告(包括电子版)于7月5日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9月30日)。
各市州对所辖县市区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验收。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对各市州和两个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验收和排序,对严重违法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并向全省通报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兰州、天水两市作为国家确定的重点检查城市,将由国土资源部直接进行检查验收。
各市州要将相关统计报表和总结报告(包括电子版)于9月20日前报送省国土资源厅。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此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及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沟通顺畅、配合密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省上建立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的省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各市州及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精、作风正、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省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市州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和两个自然保护区检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在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按规定整改和纠正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狠抓案件查处,遏制违法行为。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和两个自然保护区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要按照“核实一宗、查处一宗、整改一宗”的要求,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对符合问责条件的违法行为,要向监察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要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