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继续做好计划指标分配与节约集约用地挂钩工作,提高转型升级企业用地占比。探索区域差别化供应政策,制订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供地目录,引导产业项目用地投向。
2、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价格的杠杆作用,加快建立资源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继续探索工业用地出让期限改革,加快传统型工业企业淘汰更新频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总结推广义乌等地分阶段出让工业用地的成功经验。
3、出台土地集约利用引导政策。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准入制度。建立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税收产出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产出效益考核。进一步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分级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制度,降低占地受益,提高保有成本,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适时开展试点工作。
三、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深挖潜精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继续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着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六大节地工程,重点做好“八个一批”专项活动,即切实消化利用一批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一批闲置土地、挖掘一批工业企业存量土地潜力、盘活一批开发区(园区)低效利用土地、落实一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一批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建设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抓好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指导绍兴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示范试点县的创建工作。
2、全面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研究制定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健全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披露制度,加强年度土地供应形势分析报告和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报告制度,定期公开发布全省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监测报告,促使各地依法依规供地、节约集约用地。
四、推进地质找矿和矿产资源整合,提升矿政管理水平
1、切实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地勘产业结构、转变地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拓地勘经济发展的新领域、新空间。组织实施“751”地质找矿工程,即部署整装勘查7个重点区块,安排5个老矿山“探边摸底”工作,支持一批企业走向省外、国外,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在地质找矿中的积极作用,争取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找矿方面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