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按照
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今年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3、加强矿业权管理。全面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大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新设及总量控制,确保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00 个以内,探矿权总数控制在450 个以内。认真落实国办1 号文件精神,做好萤石开采、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上半年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确保到年底全省累计创建绿色矿山150 家。深化“百矿示范”工程,推进“千矿整治”活动,确保到年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累计达到90%。
4、加强地质遗迹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规范世界、国家、省级地质公园的规划和管理。积极推进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加强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提升地质遗迹保护水平。
五、推进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严守耕地红线
1、全面实施资源保护“四大”工程。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年内完成20 万亩垦造耕地任务。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完成1 个乡镇的建设任务。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完成千万亩标准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提高标准农田管理水平。实施土地执法监管天网工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2、继续完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实施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制,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3、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认真做好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土地督察预警,进一步强化约谈、通报等制度,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氛围。认真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以及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