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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0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市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要按照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和《广州市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改进监督考评方式,扩大监督考评内容和范围,逐步量化考评指标,增强监督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强化各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五)市保密局要积极协同市府办公厅组织贯彻实施《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加大力度指导市属各级行政机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公开,既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

  (六)市档案局要积极协同市府办公厅做好督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向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时移交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含电子版)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本机关制作或变更的主动公开类纸质文件(含电子版)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交。

  二、继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七)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及时回应公众咨询、质疑、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加强公开载体建设,重点加强单位网站建设,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等栏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增强公开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稳步推进涉及民生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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